关于印发《长春工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2023-03-29 08:14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方便操作执行,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吉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暂行规定》、《长春工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了《长春工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务处

201911 11


附件:


长春工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1. 出差人员出差业务报销时需提供什么资料?

出差人员报销时需提交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出差任务审批单、完整的城市间交通费票据(机票须经分管校领导签批)、住宿费票据及住宿结算单据、会务费票据、会议通知或调研提纲、调研报告、照片、公务卡小票等。

出差任务审批单  必须详细注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目的地所在省、市、县、镇等)、是否中转及中转地点,出行选择的交通工具等事项,于出差前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处级干部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处科级领导干部出差审批执行《长春工程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请假销假管理办法》,非处科级领导干部出差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

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出差活动,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出差人为项目负责人本人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和单位(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

城市间交通费  必须通过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要求完整、连续。机票原则上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公务机票方可报销,如果市场上公务机票销售渠道外的机票价格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购票人可以购买,但报销时须提供从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者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截图等证明其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材料。

住宿费票据及住宿结算单据  住宿费必须通过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住宿费票据必须与出差地点或会议通知所注地点一致,要求详细注明时间、住宿天数、单价、金额等,住宿结算单据须注明入店与离店日期等信息。

会务、培训费 必须通过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

会议、培训通知  必须加盖举办单位公章。参加会议、培训活动如果收取会务费或培训费,会议或培训通知中必须要有收取费用的金额,且开具会务费或培训费发票的单位必须与通知举办单位一致。如果举办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开具,须有举办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调研提纲或调研报告  调研提纲必须经被调研单位章确认。

2.出差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吗?

出差人员未经批准不允许乘坐飞机。自行乘坐飞机的出差活动,财务不予报销。其中使用学校事业经费的出差活动,正处级干部或正教授如确因路途较远或事情紧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可乘坐飞机,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审批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出差活动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均可乘坐飞机。

3.出差人员自驾车可以报销差旅费吗?

不可以。教职工个人车辆一律不得作为公务用车报销路桥费、加油及维修等一切费用。

4.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租用车辆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租用车辆的,必须提交租用车辆审批表、正规租车发票和有效租车合同(协议)据实报销,只报销伙食补助费,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5.在校学生因公参加比赛、竞赛等活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在校学生代表学校到外地参加比赛、竞赛等活动,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长工院教字[2019]62号)执行,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表中“其他人员”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室内交通费按照“其他人员”标准减半执行。在校学生发生的差旅活动可以使用现金。

6.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已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活动按《长春工程学院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边远地区指县城以下的乡、镇、村屯等地区。

7.住宿费发票为定额发票的如何报销?

住宿费为定额发票的,必须提交所住旅店住宿结算单据,结算单据上必须注明入住与离店时间、单价、住宿天数、人数、金额,并加盖与定额发票上一致的签章,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否则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8.对于有住宿费发票,但住宿费发票内容不完整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住宿费发票内容不完整(例如发票上无住宿标准,天数等),如果有住宿结算单据注明入店、离店日期、单价、住宿天数、人数、金额,并加盖与住宿费发票上一致的签章,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否则只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9.对于住宿费发票完整,城市间交通费不连续、不完整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城市间交通费不完整的,须提供承运部门等相关证明,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可以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能说明情况的不予报销差旅费。

10.宾馆住宿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中午12前结算,导致加收半天房费的如何处理?

出差人员由于工作需要或预订返程时间不能更改等特殊原因,无法在中午12点前进行入住宾馆结算,导致加收半天住宿费用的实际情况。出差人员可提供情况说明,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给予报销处理。

11.工作人员到长春远郊区双阳区、九台区开展公务活动如何报销差旅费?

工作人员到长春远郊区双阳区、九台区参加会议、培训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长春远郊区开展其他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报销,统一安排伙食、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2.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报销时须提供出差审批单,会议、培训通知。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如遇天气、交通等特殊情况,可按实际往返天数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13.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经单位(部门)领导(处级干部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应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1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如何交纳伙食费?

除接待单位按照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伙食费的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

15.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如何交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交通费的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市内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车辆运行支出。

16.出差人员当天往返费用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完成公务后,能够在前往出差目的地当天返回单位所在地的,其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可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可按1天计发。

17.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对自然(日历)天数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

自然(日历)天数是指出差人员从出发当天零时起,到完成任务后返回工作单位所在地当天24时止的日历实际天数,出发和返回的当天均按一整天计算。例如,甲某出差,1日上午11时出发,当月5日晨7时返回,则此人出差的自然天数应为5天。

18.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是否给予补助?

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是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标准。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

19.出差人员是否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卧?

出差人员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乘车,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的人员,如果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20.工作人员调动搬迁路费如何报销?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21.出差乘坐飞机的,从驻地到机场的交通费如何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自然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

22.出差期间在机场、车站发生的托运等费用是否给予报销?

出差期间在机场、火车(客车)站发生的托运、打包等与公务相关的零星费用支出,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可与机票、火车票和长途客车票一同报销。

23.工作人员到常驻地外实习、支援、挂职锻炼及开展扶贫工作等相关费用如何报销?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外实习、支援(含扶贫,下同)和挂职锻炼的,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期间不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在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期间出差的,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因工作人员常驻地单位要求,在常驻地与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所在地之间往返的,由常驻地单位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

单位派工作人员到常驻地外脱产学习的,派出单位可按照规定报销学习报到和学习结束返回发生的差旅费各一次,脱产学习期间不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因单位要求,在常驻地与脱产学习所在地之间往返的,由常驻地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开展扶贫工作的,扶贫人员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如自行承担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可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对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以及派驻长春市外项目施工现场、封闭办公、驻点工作等,工作时间在2周以上的,不宜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的,工作期间补助标准可以参照驻村扶贫补助标准执行。

24.指导教师带领在校学生外出实习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指导教师带领在校学生外出实习的差旅费必须同在校学生外出实习发生的相关费用同时报销。实习活动必须有经过审批的实习预算,报销差旅费严格执行实习预算,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在校生的实习补助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费必须通过银行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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